真實個案

在本離婚案中妻子在香港開展離婚程序, 而丈夫隨即在台灣提出離婚申請。 香港法庭需要處理丈夫提出停止香港離婚程序的申請, 我們代表妻子反對丈夫的停止香港離婚程序申請, 成功幫助妻子取得法官命令在香港繼續離婚程序。

在本案中,本行成功協助申請人(妻子)根據雙方簽訂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向答辯人(丈夫)追討應付欠款,並成功駁回答辯人(丈夫)提出的法律申請。

被告(商業律師)指示原告將葡萄酒運送至日本,相關酒品暫存於香港等候被告進一步指示。兩年後被告返港要求歸還酒品卻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原告遂對被告提起訴訟,成功追討倉儲費用及相關開支。本行除成功抗辯被告索回酒品之請求外,更為原告追回倉儲費用及其他支出。

被告曾以原審法官未有充分考慮案件事實為由,向上級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惟該申請已遭駁回,並被裁定需支付訟費。本行成功代表客戶抗辯被告就下級法院判決所提出的上訴申請,保障客戶之法律權益。

本行代表九龍某大廈之業主立案法團作為被告,成功為其提出多項法律申請,包括文件披露、修訂抗辯書以及更改訟費令,該等申請均獲法庭批准,有效維護被告之法律權益。

被告是一個業主立案法團, 在合約未到期的情況下中止與原告公司訂立的一份升降機維修合約。被告認為根據升降機維修合約條款有權中止原告公司的服務,我們代表原告公司透過聆訊確定被告的行為違反合約及成功取得未完成合約期內的費用及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