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个案

在本离婚案中妻子在香港开展离婚程序,而丈夫随即在台湾提出离婚申请。 香港法庭需要处理丈夫提出停止香港离婚程序的申请,我们代表妻子反对丈夫的停止香港离婚申请程序,成功帮助妻子取得法官命令在香港继续离婚程序。

在本案中,我们成功协助申请人(妻子)依据双方达成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向答辩人(丈夫)追讨应付款项,并成功驳回了答辩人(丈夫)提出的申请。

被告(某商业律师)委托原告将一批葡萄酒运送至日本,货物暂存于香港等候被告指示。两年后被告返港要求取回货物但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成功追偿仓储费用及相关诉讼成本。我方代理原告应诉,不仅成功驳回被告索回货物的诉讼请求,还帮助原告追回了全部仓储费用及其他合理支出。

被告曾以初审法官未充分考虑特定事实为由申请上诉许可,但其申请已被驳回,且被判处承担诉讼费用。我方已成功抗辩被告就下级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

本所作为九龙某大厦业主立案法团的代理律师,成功协助被告方完成包括文件披露申请、答辩状修正、以及讼费令变更在内的多项诉讼程序,上述申请均获法庭支持,有效维护了被告方的诉讼权益。

被告是一个业主立案法团,在合约未到期的情况下中止与原告公司订立的一份升降机维修合约。被告认为根据升降机维修合约条款有权中止原告公司的服务,我们代表原告公司通过聆讯确定被告的行为违反合约,并成功取得未完成合约期内的费用及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