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的10个原因-sc

你可能会问:「我活得很好,也很健康,为什么要立遗嘱? 」原因有好几个。 没有遗嘱,你的财产可能就会违背你的意愿,落入你不希望给予的人手里(例如正在申请离婚中的配偶)。 那你的子女呢? 如果父母在没有立下遗嘱或适当任命监护人的情况下过世,其子女可能就要交由社会福利署照顾。 更差的情况是,如果你有一门生意,又是主管财政的关键人物,你能想象你突然去世会发生什么事吗? 再者,转让财产是要付印花税的。 这些理由足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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