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个案
在本离婚案中妻子在香港开展离婚程序,而丈夫随即在台湾提出离婚申请。 香港法庭需要处理丈夫提出停止香港离婚程序的申请,我们代表妻子反对丈夫的停止香港离婚申请程序,成功帮助妻子取得法官命令在香港继续离婚程序。
在本案中,我们成功协助申请人(妻子)依据双方达成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向答辩人(丈夫)追讨应付款项,并成功驳回了答辩人(丈夫)提出的申请。
被告(某商业律师)委托原告将一批葡萄酒运送至日本,货物暂存于香港等候被告指示。两年后被告返港要求取回货物但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成功追偿仓储费用及相关诉讼成本。我方代理原告应诉,不仅成功驳回被告索回货物的诉讼请求,还帮助原告追回了全部仓储费用及其他合理支出。
被告曾以初审法官未充分考虑特定事实为由申请上诉许可,但其申请已被驳回,且被判处承担诉讼费用。我方已成功抗辩被告就下级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
本所作为九龙某大厦业主立案法团的代理律师,成功协助被告方完成包括文件披露申请、答辩状修正、以及讼费令变更在内的多项诉讼程序,上述申请均获法庭支持,有效维护了被告方的诉讼权益。
被告是一個業主立案法團, 在合約未到期的情況下中止與原告公司訂立的一份升降機維修合約。被告認為根據升降機維修合約條款有權中止原告公司的服務,我們代表原告公司透過聆訊確定被告的行為違反合約及成功取得未完成合約期內的費用及訟費。